信息详细

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2016年5月10日  1556次

1、贷款对象和条件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2、贷款额度与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为10万元;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2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总额不超过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3、贷款利率与贴息

对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包括利率上浮后增加的利息)。

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4、担保形式

借款人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需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⑴ 信用担保。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在编工作人员;各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以及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作人员,可做为借款人的反担保信用担保人。

⑵ 抵押担保。个人产权资产(住房须为第二套住房)。

⑶ 质押担保。存款等。

5、贷款申办程序

⑴ 申办程序。借款人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就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并到所在县(市)、区担保中心办理反担保手续,再到经办银行(鞍山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锦州银行、岫岩信用联社)办理贴息贷款。

⑵ 提交材料。借款人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证明及结婚证明、《经营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特许行业经营证明、创业项目说明、贷款申请书等资料。


←上一页 返回前页 下一页→

联系方式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7号
电话:0412-72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