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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创业的政策建议

2017年12月20日  2417次

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全国每年有数十万士兵退出现役,面临激烈的就业竞争压力。2011年新修订的兵役法和新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公布施行,标志着以扶持就业,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正式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了由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顺应市场经济体制重大转型,除服役满12年的士官等4类对象外,绝大多数退役士兵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以扶持就业创业为主。当前,从部队回归地方,适逢大众创业新时代,如何在政府层面出台更切可行的服务退役军人创业的政策,从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持退役士兵投身大众创业,是实现退役军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关键。这既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实施退役军人2年制教育计划,以培养军人创客,培育军人创业领军人才。
    政府要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在创业前受教育机会,制定并尽快实施退役军人2年期教育计划,培养一大批军人创客和创业领军人才。争取在现役军人退役1-2年内,通过接受正规教育,让退役军人退伍不落伍,学习社会所需的技能,做社会需要的人才。
    (1)全国统一推广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单独招收退役士兵工作,实行单独招生考试,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普通高校单独招收退役士兵,使他们能够接受系统高等教育,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顺利实现由军事专业人员向经济建设人员转变。
   (2)各省教育厅、民政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推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村干部培养工程、退役士兵免试免费进入高职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等政策措施,以帮助他们实现创业前技能储备。
   (3)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士兵享受培训学习补助金额度。比如退役士兵被录取并顺利完成学业后实现成功创业的,应在享受现有政府专项培训经费资助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奖励金。
    2、省级政府与驻地部队共同搭建退役军人创业帮扶服务平台。
    为退役军人创业搭建帮扶平台是退役军人实现集体创业的前提。退役军人已具备创业致富所需的基本素质,所缺的只是一个帮助他们解决项目、资金、技术和市场等问题的服务平台。建议各地尽快建立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帮扶平台,营造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满足退役军人在创业中的技能培训、技术支持、税费优惠、财政扶持、创业项目、创业贷款、创业经验、销售渠道和资金等方面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创业决策、便捷办事等最紧迫的需求,解决创业路上的现实困难。还可以建设“退役军人之家”,为退役军人搭建起学习求知、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情感交流的平台。邀请创业领头人通过创业示范项目路演,组织召开创业、创新座谈会,企业参观学习等活动,增强退役军人创业的动力和信心。
    3、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回乡创业,积极参与到扶贫攻坚事业中去。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退役军人和民兵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吃苦耐劳、进取心强、接受新生事物快,而且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对改变现状、致富奔小康有着强烈的愿望,是“十三五”时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中扶贫攻坚战斗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整体作风正派,政治素质过硬。凭着军人不怕吃苦、敢打硬仗的精神,可制定相应行业领域针对退役军人创业干事的优惠政策来整合资源,聚合能量,引导退役军人回乡创业,投身扶贫攻坚事业。比如,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养殖等产业,参与军民融合式发展产业项目建设,投身快递业等发展农村现代物流服务的第三产业等等。
    总之,只有充分发动政府和社会共同帮助退役军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更多创业致富典型,才能更好发挥退役军人在带头建设家乡、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扶贫攻坚,促进国防后备力量的队伍建设中发挥退役军人的中坚力量,产生更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效益。(韩建军)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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