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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有何优待

2016年5月10日  1203次

编辑同志:


我入伍前就读于重庆某地方大学三年级,今年退役后想回学校继续读书,想咨询一下,我们复学后能享受什么照顾?能享受哪些经济资助?学费怎么减免? 


广州军区某船运大队上等兵 小甄 

小甄同志:


你好!按照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相关资助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同志,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在此提醒一下,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此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本报特邀顾问、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邹 波、孙启立)


近日,编辑部陆续收到不少大学生士兵战友的来电,咨询相关政策。电话中解答问题难免有所不周,在此请大家将要咨询的问题写信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4号解放军报社来信组(100832),或者发电子邮件至jfjbdzzy@163.com。我们将邀请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同志及时为大家解答,敬请继续关注“顾问答复你”专栏。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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