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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

2016年11月25日  1585次

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经铁东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充实到公安分局工作。为使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  位:铁东区公安分局辅警人员。

2、人员身份:合同制工作人员。

3、人  数:150人。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3、自愿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旺盛精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4、全部需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出生)的公民。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公民。军队(武警)退役人员、体育运动专业特长人员优先。

6、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男性身高为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双侧裸眼视力4.6(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被侦查、控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有关媒体和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起至12月2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铁东公安分局118房间。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育运动特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人员携带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16年鞍山市铁东区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严格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6、初筛: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学历、体表(有无纹身)及身高等情况进行初筛,对符合需求的报名者名单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并进行体能测试,请各位考生在招聘期内随时关注浏览查询网站信息,因个人原因,漏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铁东区政府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7、咨询(联系)电话:2265045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徒手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体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权重分比例为70%。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录人数的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不足1:1.5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也实行百分制,权重分比例为30%。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实行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体能成绩的权重比例为7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即:

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2、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监督举报电话:2699069(铁东区监察局)

(九)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由铁东区公安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铁东区确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辅警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含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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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7号
电话:0412-72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