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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执法协勤人员公告
为积极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切实保障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状况,经铁东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充实到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为使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 位: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勤人员。
2、人员身份:合同制工作人员。
3、人 数:60人。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3、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非执法岗位协勤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旺盛精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4、因岗位需要,招聘人员全部为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1997年5月出生)的鞍山市城区户籍公民。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公民。军队(武警)退役人员、有驾驶技能专业特长人员优先。
6、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身高为1.70米以上,体态匀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双侧裸眼视力4.6(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初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有关媒体和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起至5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地址:铁东区八卦街20甲(钢城派出所楼上)。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人员携带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17年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严格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6、初筛: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学历、体表(有无纹身)及身高等情况进行初筛,对符合需求的报名者名单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并进行笔试及体能测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招聘期内随时关注浏览查询网站信息,因个人原因,漏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铁东区政府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7、咨询(联系)电话:2929656
(三)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权重分比例为30%。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体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权重分比例为40%。
(五)面试
笔试及体能测试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录人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也实行百分制,权重分比例为30%。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实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体能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即: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
2、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招聘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工作的相关规定,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网站地址:http://www.tiedong.gov.cn
监督举报电话:2669260(铁东区人社局)
(九)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由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铁东区确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执法协勤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含五险)。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