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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澳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 聘 公 告

2021年5月6日  1931次


为满足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本公司面向鞍山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立案窗口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职位:立案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共招聘4人;

(三)岗位职责:任职岗位立案窗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岗位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2)法学专业优先(3)有相关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精神性遗传疾病,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先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8: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明; ④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报名地点:鞍山市胜利北路267号,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劳动关系

招录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用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七、薪酬待遇

薪资标准:1900元/月(加五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公告解释权归用人单位。

5、联系人:时曦 联系电话:0412-269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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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7号
电话:0412-72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