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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澳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 聘 公 告
为满足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本公司面向鞍山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立案窗口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职位:立案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共招聘4人;
(三)岗位职责:任职岗位立案窗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岗位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2)法学专业优先(3)有相关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精神性遗传疾病,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先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8: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明; ④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报名地点:鞍山市胜利北路267号,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劳动关系
招录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用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七、薪酬待遇
薪资标准:1900元/月(加五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公告解释权归用人单位。
5、联系人:时曦 联系电话:0412-2696361